东京——《每日新闻》(Mainichi Shimbun)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日本发生导致100多人死亡的脱轨事故20周年之际,日本七家主要铁路运营商并没有根据其内部系统对司机失误采取纪律处分。
20年前,日本铁路公司福山线列车发生致命事故后,西日本铁路公司(JR West)对犯错误的机组人员的惩罚性指导被视为一个问题
一些表示没有不惩罚政策的运营商也采取了灵活的做法,这意味着铁路公司正专注于提供一个可以在内部分享错误的环境,以加强安全措施。
这项调查于3月至4月进行,针对31家在城市地区运营的主要铁路公司,重点关注他们如何处理事故、运营失误和其他人为错误引起的问题。在29家做出回应的公司中,有7家公司表示,他们有适当的制度,不会将此类错误视为纪律处分的理由。
总部位于东京的东急铁路公司表示,“我们不会让个人对迅速准确地报告的人为错误负责。”福冈市交通局评论说:“通过创造一个有利于自愿报告的环境,安全指导和教育将更加有效,有助于防止再次发生。”
相反,在没有此类系统的公司中,总部位于东京的西武铁路公司(Seibu Railway Co.)根据人为错误的性质和情况,逐案评估纪律处分。总部位于大阪的阪神电气铁路公司表示,他们“每天收集小块信息,以消除潜在的事故”,强调了他们对风险管理的承诺。
在脱轨事故发生之前,JR West对出现超车等错误的机组人员进行了“日班培训”。据说,该计划的目的是通过强迫船员写悔过书等行为,对他们“杀鸡儆百”。交通部下属的飞机和铁路事故调查委员会(现已解散)认定,司机超速驾驶是2005年事故的原因之一,并指出“对司机的严格管理可能是一个促成因素”。
事故发生后,JR West从惩戒措施中删除了轻微错误,并于2016年引入了即使发生事故也不受处罚的制度。然而,即使在不采取纪律措施的公司中,涉及恶意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案件也会例外。
(东京局洪敏香日文原创)